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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正在修订《残疾人教育条例》

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决定,将《残疾人教育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报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3年3月25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稿子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邮政编码:100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残疾人教育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cjrjy@chinalaw.gov.cn

http://www.chinalaw.gov.cn/artic ... 0130200384148.shtml

有很多话想说,但不知从何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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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这个太有发言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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