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加强广州市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管理的若干意见
广州市教育局文件
穗教发〔2007〕51号
印发关于加强广州市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工作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我局《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管理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向我局基础教育处反映。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工作管理的若干意见
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教育工作是发展和普及我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重要办学形式。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有利于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有利于提高残疾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普及率,也有利于促进残疾儿童少年与普通儿童少年的互相理解,促进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的有机结合,共同提高。为全面落实国家、省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益的有关要求,加强广州市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发展我市特殊教育事业,使随班就读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增强区域管理职能,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构建网络化管理体系
(一)纳入计划,统一部署。各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将随班就读工作纳入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的管理体系,整体规划随班就读工作,明确普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各自的工作职责(见附件1—2),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对随班就读工作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检查,定时对各学校的随班就读工作进行检查、督导、评估。
(二)组织落实,健全机制。各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健全随班就读工作管理机制。各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及随班就读学校必须建立随班就读工作领导小组,并有专人分管辖内的随班就读工作。形成以区(县级市)为主,市、区(县级市)、校(普校与特校)三级管理网络。随班就读工作计划、总结、考核、评估、表彰制度化。教研部门要有专人负责随班就读的教育教学研究与科研工作。
(三)纳入预算,保障经费。各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将随班就读工作的经费纳入预算,保证随班就读工作专职人员、师资培训、资源配置及有关活动等所必需经费。各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根据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给随班就读教师发放特殊教育补贴,有条件的应适当提高随班就读教师的特殊教育补贴。
(四)力抓培训,增强技能。各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把特殊教育学校骨干教师和随班就读教师的培养与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结合起来,要发掘和推广随班就读教师的先进教育经验和研究成果,鼓励教师形成随班就读的教育特色,积极创造条件形成一支随班就读的骨干教师队伍。各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组织随班就读教师在职轮训。
(五)合理布点,形成辐射。各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加强本区随班就读学校布点规划工作,力求教育资源分配均衡、合理。依托特殊教育学校建立随班就读工作指导中心(见附件3),划片选择一些基础较好的随班就读学校,建立资源教室,打造为随班就读基地学校,辐射全区的随班就读学校工作。
(六)协调各方,优质服务。各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卫生、民政、财政、残联等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共同做好随班就读学生的检测、学位安置、后续教育、就业准备等各项工作。
二、规范管理,提高随班就读对象确认、学位安置及后续管理工作的科学性
(一)随班就读的对象指按照规定程序检测,并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取得相应学籍的视障(包括盲和低视力)、听障(包括聋和重听)、轻至中度智障、肢障、脑瘫、自闭症、多重障碍等类别的残疾儿童少年。残疾标准按照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印发的《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行)》,循申请、上报、审核、备案的规定程序确认。如:家长凭市一级以上有鉴定资格的检测机构、或市教育局指定的广州市弱智儿童综合检测中心(设在越秀区启智学校)与广州市聋童补偿听力研究中心(设在广州市聋人学校)的鉴定结论,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应将学生情况、家长申请及学校拟办意见在每年11月1日前上报本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各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对学生情况、家长申请及学校意见进行审核。如果学生情况符合残疾标准,可同意其作为随班就读学生,并对随班就读学生进行编号(编码规则见附件4)。经相关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把经确认的随班就读学生名单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如果学生情况不符合残疾标准则不能作为随班就读学生,学校应根据相关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意见做好学生的安置工作,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家长。
(二)残疾学生(除了聋、低视力、肢体残疾等存在明显残疾的学生以外)原则上从小学二年级开始可申请随班就读。此类随班就读学生一般两年进行一次复测,各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对复测结果进行审核;如果学生的残疾情况已有改善且不再符合残疾标准,从新学期起取消其随班就读学生的学籍,转为普通学生,如果学生的残疾情况仍符合残疾标准,则继续保留随班就读资格,学校须及时将结果反馈给家长。如学生家长认为该生的智力水平有明显提高,可进行相关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适时提出撤销申请。小学六年级和初中学生一般不再新申请随班就读,原已随班就读的学生在升入初中后可申请继续随班就读。
(三)随班就读对象的确定、撤销工作在第一学期进行,学生可从新学期开始取得或撤销随班就读资格。
(四)各随班就读工作指导中心必须为所辖随班就读学生建立档案(见附件7),并为每位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进行跟踪管理。
(五)各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应维护残疾儿童少年的隐私权,不得随意公开残疾儿童少年的个人资料。
(六)在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的学生不予留级,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者发给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证书,相关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为他们提供一定年限的职业教育,为其就业创造条件,也可推荐到相关残疾人就业培训机构接受职业培训。
三、以学生发展为本,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高
(一)应用“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理念为指导,注重学生身心全面发展,培养积极情感,丰富知识技能与生活经验,形成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着重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充分开发学生的潜能,补偿缺陷,促进多元智能发展。
(二)遵循教育与康复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运用教育学与医学、语言学、运动学等相关学科知识,使学生的语言、感知、运动、心理等方面的障碍得到补偿。整合学校各方面力量,对随班就读学生实施有效教育。
(三)因人施教,为每个随班就读学生制定个别化教育方案。要根据随班就读学生的特点整体设计学生在随班就读期间的课程(含康复训练)内容、实施途径与方式,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活动,保证每个学生每天享有不少于半小时的个别辅导和训练。
随班就读学生使用的教材一般与普通学生相同。各校可根据学生实际情况,选用特殊教育学校的教材,或按规定使用随班就读校本教材。
对视力、听力语言残疾随班就读学生的教学要求一般与普通学生相同,特殊情况允许适度调整。对智力残疾随班就读学生可参考培智学校的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做出适当的安排。
(四)建立个别化的多元评价体系。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以培养目标和学生个体发展的不同特点为基础,确定多元化的评价内容,以发展性评价原理综合评价学生各方面发展情况,不以学习成绩为唯一评价标准,而应当包括思想品德、文化知识、缺陷矫正和补偿以及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在评价过程中应遵循低起点评价原则、激励性评价原则、补偿性评价原则和满足性评价原则。
(五)创设有利于残疾学生发展的支持性环境。要积极利用各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现有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为残疾学生服务。为随班就读学生设立资源教室的基地学校,应提供丰富和生动的、适合他们发展需要的支持性环境,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六)学校应主动为家长提供有利于其参与学校教育的条件,加强沟通,充分发挥家长和社区在随班就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的合力。
四、建立随班就读工作指导中心,充分发挥各特殊教育学校的作用,构建随班就读工作支持性服务体系
(一)在各区、县级市建立一个随班就读工作指导中心的基础上,分别在广州市聋人学校和广州市盲人学校建立一个听障教育指导中心和一个视障教育指导中心,为辖区内的随班就读学生提供支持性服务。
(二)各随班就读工作指导中心的负责人由相关区、县级市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兼任。各区、县级市专职巡回指导教师的编制由各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在总编制中统筹解决。
(三)随班就读工作指导中心可依靠特殊教育学校或随班就读基地学校的场所和设施设备为随班就读学生提供康复训练,组织全区随班就读教师、学生家长进行培训、交流、研讨,为教师、家长、学生提供各种书籍、报刊、图文、音像资料。有条件的可配置交通工具,以方便接送学生。
(四)随班就读工作指导中心的经费以区、县级市投入为主,市财政从特殊教育专项经费中对各区、县级市随班就读工作指导中心、基地学校资源教室设施设备的添置给予一定的补贴。
(五)各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随班就读工作指导中心的作用,建立以随班就读工作指导中心为核心的随班就读网络化管理体制和服务机制,使其成为本区、县级市随班就读工作的管理中心、研究中心、资源中心、指导中心和服务中心。
(六)随班就读工作指导中心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建立工作规范和制度,加强对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的管理、过程性指导和技术支持,开展专题研究,加强资源库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本地区随班就读工作质量。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
(一)普通学校从事随班就读工作的教师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关爱学生,乐于奉献,具有一定的教研和科研能力,积极参加特殊教育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逐步推行专职教师必须持有广州市特殊教育培训证书的上岗制度。随班就读工作指导中心的巡回指导教师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持有广州市特殊教育培训证书,有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经历,爱岗敬业,具有一定的组织、指导、研究、管理能力。
(二)从事随班就读工作的教师必须认真履行《随班就读教师工作职责》(见附件5)、《巡回指导教师工作职责》(见附件6),积极开展对随班就读学生不同生理、心理特点、学习特点和行为特点、以及随班就读教育策略、方法的研究,调动学生、家长、社会等一切积极因素,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对随班就读学生的教育。
(三)各相关学校应将随班就读工作数量和质量纳入教师工作考核的内容。
(四)加强随班就读教师的培训工作。各区、县级市师资培训部门要将随班就读教师和巡回指导教师的培训纳入计划,采用多种方式,开展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等各种内容的有针对性的培训,使教师丰富特殊教育专业理论知识,掌握实际操作技能,从而帮助教师提高开展随班就读教育教学的能力。
六、此意见自
附件:1、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职责
2、特教学校随班就读工作职责
3、随班就读工作指导中心工作职责
4、随班就读学生确认编码规则
5、随班就读教师工作职责
6、巡回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7、随班就读学生档案基本材料及分类要求
附件1
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职责
一、落实国家及广州市关于特殊教育的法律法规、按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特殊教育工作的要求开展随班就读工作。将随班就读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之中,研究并制定学期工作计划。组织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整合学校各方面力量开展随班就读工作。
二、建立由分管校长、教导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
三、按规定认真做好随班就读对象的确定工作,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置。做好随班就读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四、针对学生的实际需要设计课程,安排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和施教方式。保证每个学生的个别化教育和康复训练时间。
五、研究与制定适合随班就读学生特点的、反映学生成长过程的多元评价内容,对学生的发展进行综合评价。
六、组织专门的教研组对随班就读的教育教学进行校本研究,积极开展有关随班就读工作的科研课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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